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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毕业2年内未就业可享就业见习补贴

来源:广州日报    日期:2018-1-9    

 近日,广州市府办公厅印发《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提出要扩大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和见习补贴的范围;全市要将公益性岗位统筹开发和管理,按不低于50%的比例招用就业困难人员。

 

《意见》中提出,组织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就业服务周、“珠三角城市群联合招聘大会”、“青创广州”广州青年创新创业周等活动,举办“阳光就业”校园招聘会和网络招聘会,完善招聘信息网上发布机制,深入挖掘优质岗位,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型微型企业和城乡基层就业。按规定将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纳入求职创业补贴范围,将就业见习补贴范围扩大到毕业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落实鼓励海外人才来穗创业“红棉计划”实施意见,为符合条件的留学归国人员发放安家补助费。

 

同时《意见》也强调健全就业援助制度,鼓励吸纳困难人员就业。将本市户籍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零就业家庭”成员、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或低收入家庭中的失业人员、城乡“4050”(女性40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失业人员、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残疾失业人员、属单亲家庭需抚养子女一方人员、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以及经市政府同意后确定的其他人员认定为本市就业困难人员,予以重点帮扶,实行实名制动态管理,缩短长期失业者失业周期。

 

(编辑:牡丹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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