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定与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相分离的暂行办法》(沪人[1999]52号)、《园林绿化工程师考评暂行办法》(沪绿[2004]90号),以及《关于本市申报评审工程系列城市管理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办法》(沪建干发职改字[2004]第1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的精神,为做好工程系列绿化林业专业中、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现将2006年度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机构
上海市绿化管理局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
上海市工程系列城市管理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
二、申报评审范围
本市企事业单位中从事园林景观及造林规划设计、绿化林业研究与管理、绿化林业建设与养护、植物保护、林业病虫检疫与防治、绿化林业生态保护与管理、花卉苗木和果树技术推广、野生动植物保护与管理工作的在职工程技术人员。
三、申报条件及要求
1、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职务任职条件。
对于毕业后就在非公经济单位工作,该单位至今尚未开展过有关职称评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所需学历和资历达到评审要求而无初级职称时,可直接申报评审中级职称。
外省市在沪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须符合国家和本市相关申报条件且在上海取得《上海市居住证》满一年以上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2、学历、资历要求:
具有大专毕业以上学历,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4年(其中有双学士或研究生班学历的,任职资历为3年)以上,可作为正常申报评审工程师。
具有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担任工程师职务5年(其中博士生2年)以上,可作为正常申报评审高级工程师。
已评聘初、中级职称后,又通过成人教育取得中、高级工程师规定学历的工程技术人员申报职称,其取得学历后的资历不得少于一年。
任职资历截止日期为2006年12月31日。
3、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和绿化林业专业基础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需按市人事局规定通过职称外语和职称计算机等级考试。1959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且在区县绿化林业技术推广第一线工作满15年(含)的专业技术人员须持有职称外语考试有效成绩单。
申报中级职称需按《园林绿化工程师考评暂行办法》规定通过由中评委组织的绿化林业工程师专业基础考试。
4、论文、论著要求:
申报者需交2篇以上在获得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撰写的,与本人工作、专业内容相关的论文作评审材料,本人确定其中一篇作为主送论文(请注明),主送论文必须是申报者作为独立或第一作者撰写。在提交的论文中,申报工程师至少有1篇文章在行业内认可的专业刊物上发表,申报高级工程师至少有1篇在省、部级以上专业杂志上发表,破格对象要有2篇以上论文发表,申报时应将登载论文的刊物封面、目录复印件连同论文复印件一起提交。
5、对少数确有真才实学、工作实绩显著、贡献突出,但不具备规定学历或资历的优秀工程技术人员,经考核,可择优破格评审相关职称。破格申报工程师须符合《园林绿化工程师考评暂行办法》规定条件,破格申报高级工程师须符合《关于本市申报评审工程系列城市管理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办法》的规定。破格申报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必须进行学科组专业答辩。
6、转系列评审:已评聘其它相关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因工作需要转到园林绿化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一年以上,并经考核能履行现岗位职责,可转评绿化林业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在区县农村集体单位从事绿化林业技术推广工作满五年,且已评聘农村集体单位园林绿化工程师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申报转评绿化林业工程师。
四、申报办法
1、 向本单位人事部门申报。申报者应向本单位人事(职改)部门提出申报,单位人事部门结合单位用人需要、本人业绩情况,可接受申报。申报者根据评委会的要求整理好申报材料,交单位人事部门。单位人事部门及档案所在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核实,并加盖公章。
2、申报人签署承诺书(附件四)。申报人在申报同时应在承诺书上签名,承诺其所申报材料真实可信,否则承担相应责任。对于没有签署承诺书的申报人,材料受理部门不接受其申报材料。
五、申报时间、地点
受理时间:2006年9月11日—9月22日,逾期放在下一年度。
受理地点:建国西路156号丙,上海市园林职工学校
联 系 人:龚老师、刘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 64739170
六、评审费用
申报工程师的对象,每人收取评审费500元;申报高级工程师的对象,每人收取评审费900元。评审费在报送材料时一次付清。
附件:
1、报送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评审材料目录
2、申报评审工程师、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综合报告
3、制证信息表
4、承诺书
附件下载 园林绿化专业学科考试大纲
(编辑:菩提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