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登录

用户名:

码:

验证码: 看不清?换一张

登 录 注 册

首页 >> 职业指导 >> 2011年统一就业失业登记证 劳动者可跨地区享优惠政策

2011年统一就业失业登记证 劳动者可跨地区享优惠政策

来源:凤凰网    日期:2010/11/2    

昨天从人社部获悉,从2011年1月1日起,我国将实行全国统一样式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劳动者可凭其跨地区享受国家统一规定的相关就业扶持政策。同时,停止发放《再就业优惠证》和各地原有各类就业失业登记证明。

人社部就此发布了《关于印发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通知透露,为满足劳动者跨地区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的需要,我国将实行全国统一样式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是记载劳动者就业与失业状况、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接受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等情况的基本载体,是劳动者按规定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的重要凭证。《就业失业登记证》中的记载信息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届时,各地要制定本地区《就业失业登记证》具体发放办法,对新发放和换发的对象范围、具体程序和责任单位作出明确规定,稳步推进《就业失业登记证》发放工作。

《就业失业登记证》实行定期审验制度,重点对登记失业人员、正在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人员的《就业失业登记证》进行审验。定期审验的具体对象范围、内容、程序和要求等,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规定。

(编辑:dingrui)

关于我们 | 客户服务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免责声明 | 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园林网  yuanlin.com 客服邮箱:Service@Yuanlin.com   电话:0571-86438262
战略合作:中国电子商务协会 浙江省花卉协会 浙江省林检站 浙江省林科院
经营许可证编号:浙B2-20100396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
广告经营许可证编号:3355666522650 园林绿化专业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