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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进一步放宽高校毕业生个人申办入户条件

来源:凤凰网    日期:2011/6/3    

国务院近日发出通知,要求直辖市外各城市取消高校毕业生落户限制,允许高校毕业生在就(创)业地办理落户手续。记者昨日从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积极吸引优秀毕业生来深工作创业,深圳今年将进一步加大引才力度,进一步放宽高校毕业生个人申办入户条件,四类人可先入户再找工作。

这四类人包括:(一)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和硕士以上学位的;(二)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毕业院校属于当年度深圳市接收毕业生个人申办院校名单范围并且所学专业为本市重点引进专业的,其中毕业院校属“985工程”的毕业生,不受重点专业的限制;(三)本市院校毕业生;(四)本市生源毕业生。 根据《深圳市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管理办法》,这四类毕业生可以个人身份申请接收入户。

为吸引优秀毕业生来深工作创业,深圳2007年允许应届博士毕业生,以及38所高校毕业、属重点引进专业的应届毕业生以个人身份入户深圳。近年来,毕业生个人申办入户院校范围不断扩大,条件也有所放宽。今年深圳市引进人才政策规定,毕业生个人申办接收的院校范围由去年的80所扩大到133所。

据悉,深圳市接收高校毕业生将优先满足深圳市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扶持产业及其他鼓励发展产业的引进需求。用人单位申请接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毕业生,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按照核准方式予以办理:毕业院校为国家部委或省政府所属院校,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的;本市院校毕业生;本市生源毕业生。

(编辑:dingr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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