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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者如何应对“超长”试用期

来源:温州佳才网    日期:2012/12/24    

时下,高校毕业生又迎来了找工作的高峰期。日前一项职场调查显示,超过四成的毕业生在就业中遭遇了“超长”试用期,甚至在一些一年以下的劳动合同当中,有的试用期实际上超过了6个月。那么,大学生究竟该如何面对这种“超长”试用期呢?

现象:毕业生有苦难言

某高校的应届毕业生小刘经过多方奔走、层层筛选,终于被一家自己心仪的公司录取。然而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小刘发现劳动合同期为一年,其中却有“试用期6个月”一项。小刘心里一惊,一年的合同,半年的试用期,心中敢怒却不敢言。只得寄希望于通过自己的努力,公司可以给她转正的机会。据小刘回忆,像她一样遇到这种情况的同学大有人在,她的同班同学小曹签了三年的合同,试用期竟达一年。

相关法规:试用期的长短要与劳动合同期限相适应

记者查阅了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其中对试用期做出了相应规定。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而《劳动法》第二十一条也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专家观点:大学生要学会用法律武器武装自己

对于“超长”试用期的问题,有关专家提醒刚刚走出大学校门的大学生们,要事先学习《劳动合同法》,学会如何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遇到诸如此类的用人单位,应向相关劳动监察部门举报,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编辑:珊瑚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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