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提倡素质教育的今天,不少学生为加强社会实践,拓展能力,都会在假期外出打工。值得警惕的是,每到假期,学生打工被骗事件时有发生,而因为缺少防范意识,学生一旦权益受损往往索赔无门。在此,律师提醒广大学生,暑期打工一定不要贪图高薪,报名时别忘审核公司资质、工作时不忘签合同,同时在工作中要提高人身安全防范意识。
暑期刚至打工纠纷骤增
今年参加高考的彭同学致电本报称,高考过后其去罗湖区某奶茶店做暑期工,店方承诺一个月工资1800元,全勤是2000元。工作十天后,彭同学在工作中意外扭伤脚踝,同时由于工作量太大,彭同学向店方请辞。然而,领取工资时彭同学只得到223元,店方给予的解释是暑期工工作前四天是实习期,没有工资。
大学生小李也致电本报称,近日其在网上见到一则“急招大量暑期促销员,日薪50元”的招聘广告。小李致电对方询问,对方让她先交50元钱介绍费,然而一个星期过去了,对方也没有为李小姐介绍工作。无独有偶,刚刚放假的小周在网上看到一家企业招收打字员,小周与企业联系,对方称将打字资料寄给小周需要120元的押金,待打印文档后将钱返回。小周将120元钱支付到了指定账户,对方又向其询问是要10万字还是20万字的,后者需再支付80元押金,想多赚点钱的小周随后又汇过去80元押金。几天后,小周始终没有拿到对方寄来的打印资料,而对方电话已经关机。
律师提醒:暑期打工警惕钱财损失和人身安全
从业多年的广东鑫涌律师事务所许宜群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提醒广大学生,暑期打工务必擦亮眼睛,要有维权意识和安全意识,小心不良企业的用工陷阱。
首先,在寻工过程中不要贪图高薪,因为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应聘时拒交各种名义的押金、保证金以及证件,提防非法中介、远离传销组织。其次,要调查求职企业资料,向当地114查询企业信息,而不要相信网络信息和招聘联系人来电。面试地点偏僻的不要去,面试时最好能与同学结伴同行,发觉被骗及时报警,以免被不法分子利用。最后在确定雇佣关系后,慎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书面协议,明确工作时间、地点、报酬、工资发放时间等问题,合同规定越细越好,让老板签字或者单位盖章。工作期间应该购买保险,以防在工作期间发生意外伤害索赔无门。
许律师特别强调,相较财产损失,近年来学生务工人群遭受的人身安全威胁更加不容忽视,从其接手的案件来看,此类案件也呈逐年上升趋势。女同学在工作期间,应警惕遭受同事和上司的性骚扰,同事聚会、工作聚餐时要提高警惕,尽量避免喝酒,期间要和家人保持联系,并告知聚会地点。男同学则要提高法律意识,避免遭受胁迫犯罪和诱骗犯罪,沦为不法人员的帮凶。
(编辑:珊瑚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