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要求: |
岗位职责: 1)在分管副院长领导下,协助总工程师负责分院工程总包活动中,与设计有关的技术工作,对分院设计产品中分管项目类别的设计技术质量负领导责任。 2 )督促部门及工程项目部的“三标”管理工作目标的制定、质量管理计划、培训计划的编制与落实。负责“三标”管理相关作业文件的审核。 3)负责指导设计部、工程项目部的技术质量活动。审定分管项目类别的设计成品文件并在专业负责人栏或注册师栏签署。 4)审查设计项目负责人人选,批准设计专业主体设计人人选。 5)主持设计方案讨论与制定,参与分院设计项目的各级设计评审,督促有关评审决定的执行。 任职资格: 1、曾从事建筑工程结构设计、土建工程施工技术总工、供配电、景观设计等相关工作。 2、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工程类本科以上学历,受过良好系统教育。 3、持有国家注册资格证书。 4、具有10年以上从事设计工作或施工技术总工程师工作。 5、以从事道路,桥梁设计工作的为主。
|